佟月明律师亲办案例
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无法查清,责任如何让承担
来源:佟月明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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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某与裴某系同村朋友,张某17周岁,裴某15周岁,2010年12月24日平安夜,两人骑乘裴某家的摩托车去找邻村朋友,回来路上天黑,将前方行人韩某撞死,另外两行人受伤。裴某、张某和摩托车一起撞飞出去,均受伤,报警后两人均不承认自己是驾驶人。交警以无法查明实际驾驶人,出具了事故证明。后死者韩某家属诉讼至人民法院,一审判决由摩托车所有人裴某的父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裴某父母不服提出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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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佟月明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辽宁兴连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2114*********6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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